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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就业难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13    收录:2008-8-27 14:22:00
 我是乙肝我怕谁说:前年有一个肝炎病毒携带者参加公务员考试,成绩很好,但因是肝炎病毒携带者,最后没有被录用。这是典型的就业歧视吧!请问:国家对这一部分占有相当大比例的乙肝患者是怎么对待的??乙肝患者到底应不应该受这份歧视?

  刘瑞晶说: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乙肝携带者已超过1.3亿人,发病人数超过3000万人。乙肝及携带者在工作、求学、生活、结婚等诸多方面常常会遇到许多麻烦,许多才华横溢的学子,就因为是携带者而被无情地拒之企业门外。有关人士称,这个人群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我就听说过不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因为“乙肝携带”受到歧视,结果一直难以找到工作。

  典型个案:

  现在广州市某锅炉公司任职的张先生,今年5月参加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考试。他报考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热能锅炉专业,只有一个录取名额。张先生在激烈竞争中考出了综合成绩第一名。但因为体检查出是“小三阳”患者,录取单位根据规定将他淘汰。对“拒录小三阳”的规定,张先生始终无法接受:“小三阳是一种疾病,但它不会随意传染。甚至可以说,它影响的几乎只是患者本人,招聘单位不应该拿这条做门槛,卡住一些合适的工作人选。”张先生认为,现在社会上对肝病的宣传走入了误区,一些医药企业为追求经济效应夸大肝病的可怕程度,让很多不明真相的市民谈“肝”色变,这对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太不公平。“我这样的小三阳患者,在健康上已经是一个受害者;现在的一些单位公然拒绝录取小三阳患者,更加深了社会对我们的歧视,在精神上也要受打击。”

  张先生无奈地表示,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他只有隐瞒病情,寻找一些用人条件相对宽松的工作单位。专家指出:没有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乙肝歧视现象是违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有1。2亿之多,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难道这么多人都不能给工作吗?”据悉,“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正着手起草《反就业歧视法》,并将在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届时,法律的利剑高悬,就业歧视将受法律制裁。
【编辑: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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