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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民工求职 十招防骗
来源: 贵州都市报    浏览次数:145    收录:2008-8-15 14:50:00
本报讯昨日,贵阳市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今年第六期治安播报,特别提醒民工求职要防“诈骗”。

  春节过后,农民工纷纷返回城市求职务工,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兴风作浪,打着“职介”的幌子诈骗农民工的血汗钱,为此,贵阳警方特别提醒:民工求职,谨防陷阱。

  1、查验中介资格。民工求职时要首先对职业介绍所的合法性进行求证,要查验职业介绍所的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是否齐全,非法中介一般都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

  2、莫贪小便宜。非法中介常常以找不到工作不收费为幌子,专在一些正规中介中心旁边,伺机寻找“猎物”诱惑求职者入套,乘机敲诈勒索。

  3、看中介机构收费是否合理。求职的民工朋友要记住:正规的中介机构绝不会在找到工作前就向求职者要钱。若遇到招聘单位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或要求扣押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情况,要坚决拒绝。

  4、索要正式发票。求职者一定要向收费的职介机构索要税务局或财政局核发的正式发票。发票是维权的依据,有了正式发票就等于多了一道“护身符。

  5、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口头许诺,否则会吃大亏。

  6、不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

  7、不要盲目签订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向求职者收取登记费、资料费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要盲目签字,要认真审查合同内容,防止合同“陷阱”。

  8、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切勿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中介机构上。有些不良职介所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于别的方面则漠不关心。

  9、拒绝高薪诱惑。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高薪”。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10、发觉被骗,及时报案。要保存好合同及预交费用的有关凭证。当发现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故意不兑现承诺、多次推诿等情况,可能出现招工诈骗时,要及时选择有效的投诉部门进行投诉。

【编辑: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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