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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7    收录:2008-7-30 16:17:00
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起,广州(除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外)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执行省一类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该标准只严格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而比较特殊的家政行业不受此标准的制约。

    花都番禺从化增城6.6元/小时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去年底正式发布广东首个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五类,最高的一类为7.5元/ 小时,最低的五类为4.3元/小时,其中广州适用一类7.5元/小时。

    根据省厅通知,结合广州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公布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指出,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执行省一类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执行省二类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6元/小时。

    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小时标准高于全日制最低工资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据介绍,由于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稳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还需由个人全额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等,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与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差异等因素,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小时工资高出约60%。

    以广州市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为例,折算小时工资为4.66元/小时,低于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7.5元/小时。

    家政工不受此标准制约

    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该标准只严格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如工作时间超出该条件,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全日制用工形式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该标准只是一个最低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平等协商合理约定工资,更不得以此压低工资标准。

    另一方面,这一标准对保姆、钟点工行业并无强制性,仅有参考意义。省家政协会会长陈挺表示,目前仅广州就有40多万家政工,其中有2/3属于钟点工。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虽未能直接保障大部分家政从业人员,也算是有了一个参考值,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家政行业劳动保障不充分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名词解释:非全日制职工

    即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编辑:z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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