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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遇性别门槛可告单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6    收录:2008-7-30 14:52:00

 “本岗位要求男性......”今后,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碰到类似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正式实施。对于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易遭受的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均给予了明确的维权提示,即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副处长钱灿平认为,就业促进法对保护学生利益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编辑:黄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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